信件主题: | 赵先生-求助移车问题 | ||||
来信人: | 赵先生 | 来信日期: | 2021年06月23日 | 来信编号: | DH202106230215 |
信件内容: | 2021年4月开始,教场南路西巷3号附近有7辆永安行电动自行车在此长期停放(无人骑行),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出行,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将车移走。 | ||||
信件回复: |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首先感谢赵先生反映的问题,永安行运营公司立即对上述车辆进行了查找,并拉回充电。按照助力自行车运营规则,在非 P点停车,将扣罚使用人8元/次调度费。由于是长时间停放,导致车辆电量消耗完,运营后台无法有效通过定位获取该车位置。希望市民能够遵守公共自行车运营规则,爱护公共财产。 | ||||
办理情况: | 已办结 | ||||
回复单位: |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| ||||
回复时间: | 2021年06月24日 | ||||
评价: |